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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解多案消 为继承房产“十年没来往”的三兄妹再续亲情
2024-08-03 12:29  浏览:742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筹货展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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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荻港人民法庭庭长叶进财(左三)调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多谢叶庭长为我们的案件劳心劳力,我们兄妹仨为继承父母房子闹僵了已有十多年,现在疙瘩终于解开,大家都会越来越好。”近日,张强从合肥回到繁昌办理好房产证后,特地赶往位于长江之畔的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荻港人民法庭,一再向叶进财庭长表达谢意。

张强所说的案件,源于十年前的一场遗产继承纠纷。

张强、张志与张美(均为化名)系亲兄妹。在父亲去世后,兄妹三人对继承父母的一套沿街老房子闹得不可开交。2010年,张美将两位哥哥和母亲诉至繁昌区法院。案件经过法院二审,判决张美对父母的老房子享有八分之一的继承权。进入执行阶段,兄妹三人又因房子分割问题再次爆发矛盾。在不断地冲突、反复协调中,即使最终通过法院执行,强行用墙隔出八分之一约16平方米的门面房而结束这场纷争,兄妹之间经过两场官司和长达一年多的执行程序,心底也形成了难以化解的隔阂,再无往来。

2021年,张美未征得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两位哥哥同意,直接将隔出来的门面房售卖他人。另外,门面房买卖合同经繁昌区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并生效后,两位哥哥才得知,他们买回分割出去的门面房用以还原老房的愿望彻底落空。这一举动惹恼了张强和张志,认为张美轻视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遂以此为由又将张美和购房人起诉至繁昌区法院,要求撤销之前作出的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判决。

此案到了叶进财手中。“这个案子挺棘手的,最妥当的做法是做好各方当事人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叶进财一边翻阅着张志、张强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卷宗,一边在案件备考表上梳理出案件要点,“否则的话,案件不仅经历一审、二审,可能还会衍生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以及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等多个案件,最重要的是,一家人一再地对簿公堂,兄妹三人的矛盾也会顺势激化。”

“在处理涉及到继承类家事纠纷的时候,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更不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优先用调解的方法来处理,既要依照法律,又要依靠亲情。”叶进财说。

叶进财先采取了“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多次约见兄妹三人,耐心细致地为他们算“法律账”“经济账”和“亲情账”。最终,各方达成了一个初步的调解方案:解除张美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张强与张志按照第三人购买的价格购买张美的门面房,并负责退还第三人购房时交付的税费及中介费。

在叶进财的主持下,三人慢慢谈拢房屋交易价格、购房者损失承担、税费及中介费承担等细节。

在沟通过程中,张美透露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叶庭长,你知道吗?为了父母这套房子,我们兄妹三人长达十年没有来往,我心里一直堵着一口气,就是不想随了他们的意。”基于这种心态,张美对调解方案始终不点头。

调解陷入僵局,叶进财只得寻找突破口。

“听张美的丈夫说她腿不小心摔断了,正在家里休养,咱们买点水果和牛奶带上,去看望一下。”叶进财喊上书记员来到张美家。

叶进财与张美及其丈夫唠了一个多小时的家常,不仅为张美梳理了兄妹三人十年恩怨的来龙去脉,也指出了兄妹三人当年各自做得不妥的地方。同时,详细说明了两位哥哥想让父母老房子重新恢复完整的心愿,强调体现亲情的老屋不要因为计较而塌成一片散沙。

“叶庭长,你说得对,你的这些话都说到我心坎里了,只要他们能说到做到,就按你说的来。”张美拉着叶进财的手,哽咽地说道,“人要往前看,十多年了,心里的包袱压得我也不好受,我的心结该解开了。”

在各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因为张美腿伤严重,行动不便,无法到繁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此,叶进财与该中心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上门服务,顺利地将案涉房产完成了过户,两位哥哥向张美付清了购房款。

兄妹三人至此冰释前嫌。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周瑞平 丨通讯员: 叶晶晶 沙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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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时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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