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岁月的深处,监狱里的老物件静默诉说着过往。每一件物品都承载着独特的故事和历史的痕迹,它们是时间的见证者,它们或许曾是囚犯的精神寄托,或许是民警严格执行法律的工具。它们的留存,让我们有机会窥见那些被高墙深锁、不为人知故事。通过这些物品的故事,我们得以感受那份跨越时空的共鸣。让我们一起走进《老物件的故事》,聆听它们背后的故事,感受历史的厚重与人性的复杂。
“红烛”精神是上海监狱的“传家宝”,其衍生于上海监狱系统基层一线战天斗地、艰苦初创的奋斗经历,承载着上海监狱工作的初心与使命,是上海监狱系统的历史文化内核,几代上海监狱民警和衷共济的精神家园。
“红烛”精神发源于何处?为何名为“红烛”,今天我们通过一份老物件——1988年10月25日的一份报纸,去探寻“红烛”精神的来龙去脉。
《天湖报》
1988年10月25日 军天湖农场《天湖报》
一支自编舞
《红烛颂》文艺演出
1988年,为纪念军天湖农场建场30周年,场党委决定举办庆祝活动。在筹备演出时,大家群策群力、自编自导自演节目。由于条件有限,且同志们大多忙于日常工作,所以找演员成了一个大问题。当时负责演出筹备工作的是刚从政治处调到工会工作的一位民警,他从驻场武警部队借用了几名战士参加演出。
在筹备文艺演出时,一名战士从家乡请来几位小老师教大家舞蹈。其中一个舞蹈叫《红烛颂》,是歌颂人民教师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于是,同志们就把这个舞蹈解说词中的人民教师改为人民警察,并重新编排了舞蹈。
一种新定义
演出打动观众并引起共鸣
演出中,新编排且朴素却又意义深刻的舞蹈《红烛颂》,深深地打动了当时在场观看节目的时任市劳改局局长王飞同志,同时也引起了众多人的感情共鸣:从闽北到皖南,一边开垦荒地、建设农场,一边改造罪犯,那些长年累月战斗在艰苦的环境中,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青春年华乃至毕生精力的民警、职工,不也像是燃烧的红烛吗?
在建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王飞同志便提出,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创业者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随后,局党委决定,要大力开展宣传“红烛”精神活动,充分挖掘、广泛颂扬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运用文艺形式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将“红烛精神”发扬光大。
此后,经归纳、提炼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红烛”精神,也成为上海劳改工作的宝贵精神财富,借“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红烛,赞扬我们的民警、职工为了党的“两劳”事业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的精神。
上海监狱系统的光荣传统和文化气质由此完成了定义。
一座“红烛”像
现坐落于军天湖监狱“红烛”广场的“红烛”雕塑
在“红烛”精神被定义后,军天湖农场各大队积极组织动员宣传并充实其内涵。三大队结合现有的优势资源,雕刻一座雕塑,并设计了三种造型。刚巧,王飞同志来农场视察工作,大队领导汇报此事后,王飞同志非常肯定,并选定了雕塑最终造型方案。
“红烛”雕塑外形是蜡烛形状,具体展现的是正在敬礼的民警形象,他的原型是原军天湖农场三大队十一中队队长程志平。他在执行调犯遣送新疆的任务途中,加班加点,经常工作至深夜,终因劳累过度,急性心肌炎发作导致急性心衰,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1岁。“红烛”雕塑记录下了感人至深的情景,见证了一代“天湖人”奋斗的历史。
一系列活动
“红烛”精神演讲比赛
局党委于1990年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开展宣传“红烛”精神活动的决定》,《决定》中指出,“红烛”精神的本质特征是为党的事业,为振兴中华,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劳改事业无私奉献,并在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红烛”精神予以具体化,提出了“六提倡,六反对”,强调要使“红烛”精神成为每一个民警、职工自觉遵循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
“红烛”精神事迹报告会
同年8月9日,局党委在友谊会堂隆重召开了表彰大会,17名“红烛精神奖”和62名“烛光奖”获得者及千余名民警、职工代表参加了大会。军天湖农场的万紫娟和薛永富同志荣获“红烛精神奖”。会后,劳改局汇编了《红烛人物谱》,举办了《奉献者之歌》摄影作品展,拍摄了《平凡的燃烧》、《崇高的事业》2部电视专题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连续开播了“红烛之光”专题节目,《劳改劳教通讯》杂志也开辟了专栏,广泛宣传“红烛”典型人物的动人事迹。
新的时期“红烛”精神
2002年,上海监狱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弘扬正气、发扬“红烛”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用先进的思想教育人、激励人,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引导民警传承发扬“红烛”精神,持续赋予红烛精神新的内涵和张力。全局上下形成共识,新的时期“红烛”精神就是: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
公正执法,为警清廉;
求真务实,甘于奉献。
2010年,时任市人大常委主任刘云耕同志
到军天湖考察并题词
曾任市劳改局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刘云耕同志,在2010年考察军天湖监狱时所题的词——“申城多少平安夜,天湖几代守夜人”,也是“红烛”精神的真实写照。
2013年3月4日,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红烛”精神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上海监狱新时期“红烛”精神内涵进行挖掘、提炼,提出了不同形式的代表性表述,主要概括: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执着顽强的坚守精神;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兢兢业业的责任精神;固守底线的清正本色。并提出要形成上海监狱新时期“红烛”精神内涵,使“红烛”精神成为广大干警的共有精神家园、成为上海监狱文化建设的宝贵成果和财富、成为推进上海监狱新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
首届上海监狱系统“十佳红烛团队”
2016年8月,时任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总结提炼“红烛”精神,并以适当方式研究推广。在具体实践中,上海监狱先后围绕形成民警、职工职业价值认同,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具象化,倡导诠释好监狱事业主人翁、改革前行燃灯者、平安建设守夜人、人格矫治引航员“四种角色”,赋予了“红烛”精神新的时代内涵。注重以“红烛”典型感召人,开展“永不褪色的红烛——上海监狱系统十大感动人物”评选活动;围绕“三做一优”,聚力以团队精神凝聚队伍,开展“同擎共举 匠心红烛——上海监狱系统十佳红烛团队”评选活动;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红烛”精神凝炼传承,聚焦上海监狱工作改革实践,做好“初心筑梦 扬帆征程”讲述活动。
一系列活动的推开,将宣传“红烛精神”的活动推向了高潮,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和良好的氛围,而军天湖监狱作为“红烛”精神发源地的地位也得到了认同和确立。
“红烛”精神承载着上海监狱工作的初心与使命,是上海监狱系统的历史文化内核,鼓舞和激励着广大监狱民警在这特殊的战场上默默奉献,兢兢业业,创造了许多令人叹服的光辉业绩。
当前,上海监狱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上,在高质量发展前行的路途中,积极践行和发扬“红烛”精神,不仅体现了上海监狱广大民警的忠诚使命和无私奉献,更是为上海监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
编辑:郭 伟
供稿:局办公室 冯立章
军天湖监狱
王 康 蓝 洋
了解更多上海监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