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签发的检察长任命通知书
(收藏于人民检察博物馆)
(图片提供:人民检察博物馆)
这是1951年11月23日周恩来总理签发的陈养山为南京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任命通知书,收藏于人民检察博物馆。
陈养山(1906-1991),浙江上虞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了革命生涯。1927年,陈养山被调入中央特科做情报工作,获得了大量的重要情报,并营救过我党的一些重要领导人,还清除了一批对党危害极大的叛徒。延安时期,先后任中共中央社会部地方工作科科长兼干部训练班主任、中央党校支部书记。1945年后历任中共晋绥分局调查局局长、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局长、中共西北局委员。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兼检察署检察长,华北公安局局长,司法部副部长等职。
陈养山任南京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期间,组织调配干部、充实机构、开展业务学习,围绕中心任务推动检察署积极投入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等。1978年12月,陈养山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及各项工作正规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日报 朱廷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