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26日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为促进国内大循环发挥积极作用。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盘活存量难度大、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发改委2月26日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为促进国内大循环发挥积极作用。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盘活存量难度大、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