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尤其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小微企业银行结算账户22条负面清单,即《广东省小微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试行)》(下称《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服务行为。
在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不同于以往的强制性行政命令,主要依靠银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双重机制,共同推动底线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该负责人说,这种模式既能保障对银行和企业之间市场行为的最小行政干预,还有利于根除在账户管理中“一刀切”的理念和做法,提升了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双重效能,将有力改善广东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质效。
2019年4月28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成为全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试点后的首批5个省市之一。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开户交由银行负责,银行全面独立承担账户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
银行账户的开立更多的体现为,企业与商业银行作为平等的经济主体本着合法、平等、自愿原则从事的民事活动和市场行为,人民银行对账户业务监管的重心也由事前核准转移至事中事后风险防控和服务监督。
“但我们也关注到,从全国范围来看,部分银行机构出于账户风险防控等目的,在提供开户服务过程中存在执行风险防控规则‘一刀切’倾向,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开户出现难、慢、烦的情况。”人民银行分行有关负责人说,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银行机构过于依赖业务关系建立环节风险防控、内部风险责任主体划分不清、开户环节尽职调查标准不明确、过于依赖尽职调查人员主观判断等原因导致。
“账户管理‘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对于‘放’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识到,有必要在‘管’的方面有新的创新举措,对市场主体间之间的问题进行适度干预。”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说。
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介绍,《负面清单》充分借鉴了香港金融管理局2016年至2019年针对中小企业开户难所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并结合境内账户管理和业务实际后,在广泛征求全省银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发布。
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着眼开户条件、开户资料、开户审核与尽职调查、拒绝开户理由等4个关键服务节点,明确了22项与落实账户实名制、核实申请人真实意愿无关或与评估账户开立潜在风险不相称的小微企业开户服务禁止性行为,确立了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账户开立服务行为的底线标准,并引导银行机构重塑“风险为本”的账户管理机制和流程,综合平衡好防控账户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关系,成为推进广东省银行账户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