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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三千不及友情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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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那时蒙昧,只知贪玩,并不懂,长大,才发现朋友,是可以共同进退,互相依赖的。待成熟,才感觉到,拥有友情,有时幸福,有时酸涩,幸福是为自己,酸涩是为对方。

        她,小名倩倩,为什么叫倩倩呢,因为她小时候顽皮得像男孩一样儿,总跟在几个小男生的后面,因为只有她一个女生,所以她把头发剪短到齐耳,与那群男生打成一片,幸运地成了一群泥猴中的一员大将,脸上总是脏兮兮的,所以她爷爷奶奶希望她长大能淑女点,还有不要总跟那群小男生玩泥巴,搞得脸像花猫,所以给她起了这样的名字。后来,果然不负众望,她变得不那么大大咧咧,像个糙爷们。

        记得那年,我们都不过八、九岁的样子。那时候经济条件都不怎么好,我们的爸妈都在外打工,我小时候是住在外公外婆家的,而她是由她爷爷奶奶带大,她家和我外婆家不远。

          第一次遇见她,她站在一群男孩子中间,头发短短的,像一个假小子,我起初并没有注意到她,直到我快要与那群男孩子擦身而过时,那群小男生中有个高个子的直接伸手拦住我,我暗自瞥了那个高个子男生一眼,便站在那默然不语,那高个子说打劫,我直接就利索的把袋子里的零食掏出来,对高个子说给,准备绕过,结果又被高个子拦住,高个子又说我要你手上的那个手镯,你给我,就放你过,我看他们没动手,所以就低着头站在那默然不语,那手镯是我从小就戴着的,自然不会给,我又不傻,然后又因为我是比较内向的那种性格,也不喜欢多说话,就一直沉默,那高个子不耐烦,打算直接来抢,她当时站在他们中间看情况,看我一直没动,怕我吃亏,就直接跟高个子打了一架,原来她是看不惯别人欺负女孩子,而且她自己也是女孩儿,虽然她以前跟高个子玩得好,也是一个村的,但是她最初跟他们这群男孩在一起玩时,也没少被欺负,直到她把头发剪短了,与他们那群男生玩得够久了,他们就也自然而然把她当做自己人了,以前她没找到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生一起玩,只能跟着这群同龄男生混,直到遇到了我,所以看到我的那刻就打定主意要和我做朋友了。当时听到她说的这些话,我想,如果不是我内向,喜欢宅,或许我们会更早遇到对方,但是,同样也是因为我内向,我宅,所以同村的男孩女孩都以为我是外村的,所以才敢打劫我,不然也就不会不期而然的让我遇到了她。也是后来因为她的关系,我慢慢与他们一群人相处,也渐渐变得不那么内向了。

        而后在渐渐熟悉后,高个子,也就是赵凌,找我,问我可不可以把镯子当成礼物送给倩倩,因为倩倩以前也有一个跟我差不多的镯子,是她爸妈给她的,不小心被他弄丢了,而他还一直瞒着倩倩的,每次倩倩问他,他都对倩倩说先给他保管,生日再还她,我也问那个高个子为什么想要打劫我,我才知道那个高个子一开始就并不是准备要我的零食,而是倩倩生日快到了,却没有镯子还她,他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兄弟,而那天刚好就看到我手上有一个就想了那么一个办法,就是打劫。后来,倩倩生日那天,我犹豫了一晚,终究把镯子给了赵凌,因为,我想,生日应该要开心的过吧,而我不想倩倩难过。

        春去秋来,我们长大了不少,几年间倩倩总问我的镯子怎么不见了,嘴里还念叨,那时候还看我戴了几个月的,如果我还有镯子,我就可以和她一起戴了,不需要羡慕别的闺密穿一样的衣服,我们可以一年四季都戴一样的镯子,而我总是开玩笑的要么说丢了,要么说被外婆收起来了。直到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在切蛋糕时切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发现是镯子,借着烛光我向倩倩的手腕看了一眼,镯子还在她腕上,而此时倩倩说,哇塞,好棒,叶子也有镯子了,这样我们戴镯子了,然后她蹦哒着像风一样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像风似的跑了回来,不由分说的牵起我的手把镯子一股脑儿套在了我手上,然后我们手牵着手一直晃,连吃蛋糕都牵着手吃的,结果脸都变成花猫了,但是却一点也不觉得丑。我想,遇见,也是一种幸运,我们的心也要像手一样紧紧靠在一起,希望直到永远。

        后来她爸妈因为工作,她也跟着转学,而我也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都离开了各自熟悉的环境去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而庆幸的是,不管这座城如何怡红快绿,如何喧嚣熙攘,我们依然想办法相聚,我们可以为了路费而在没课时去兼职大半个月,我们可以为了一起去看一场电影而跨越半个城,我们可以为了分享路上见过的不同的美丽的风景而谈论到黎明。

        十八岁,她第一次化了妆,带着我一起,十八岁,她第一次带我去了她们学校,介绍她新交的朋友,十八岁,她牵着我的手一起走过回家的那段路,对我说,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会是一个假小子 ,她其实很怕自己对不起倩倩这个名字,越长大越怕,所以谢谢你,一路走来,叶子,真的……因为我她变得越来越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觉得倩倩这个小名是负担了,反而觉得挺光荣的,还。

        我说,从你为我干的那架起,我就知道你对得起这个名字,反正我的话,要一辈子那么叫你,就算你七老八十走不动了我还要一直那么叫。

        我想,多年以后的某一天,也许我白发苍苍,也许她古稀之年,我依然会记得倩倩这两个一样的字,倩倩很善良又优雅的一个女子,所以我经常叫她小名。

        我想,早在她带我一起走过半座城,早在她因为我路痴而整整找了我半个夜晚,早在她因为我发烧而挂了一科重要的课程时,早在她落落大方地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早在她没有因为另一个闺蜜的挑拨而疏远我这个有点内向有点自卑又有点敏感的发小时,早在她在溜冰场摔倒而不让我因过去陪她耽误那么几天课程,却在朋友圈发笑脸表示她很好时,我心疼了,

        我想说,那几天,我并没有好好听讲,对不起。

        我想说,这些年来,她也一点点改变了我,让我变得更好,教我懂得了付出,还有一种叫做友情的东西,它可以与爱情并肩,甚至超越爱情。

        我想说,不知何时,她不会大大咧咧的跟我们打招呼,不会在我们面前放肆的大哭大叫大吵大闹,不会在半夜打电话求安慰了,却让我们更心疼了,因为我们知道她在独自舔舐着伤口,她在顾及我们所有人的感受,她知道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糟心事,何必把负能量输出到我们身上呢。她不想让我们更难受。

        最后,我想说,因为她,我感觉自己拥有了一座城,它就在我心中,沉甸甸的。

发布人:57bc****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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